- 刑诉第一周课堂日志(8.30-9.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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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1-09-05 00:36:27 阅读次数:132 所属分类:教学相长标签: 教学;日志;小组;反馈
第一周
第一次课
时间 2011年8月30日
主题:课堂学习规则及刑事诉讼概述
1.郭老师自我介绍三种身份(教师、陪审员、公益读书基金执行人)。
2.说明课堂规则
2.1划分学习小组
共10个组,选定联络人,规定小组任务;
2.2小组学习任务
学习小组主要负责在预习课程、收集案例、文献、制作PPT课件等方面开展团队协作,联络人记录小组成员表现情况。主题报告原则上按小组顺序,但可竞争报名。
2.3记录课堂日志
每次课的课堂日志由小组轮流记录,整理成电子版后当晚发到rcbbt@sina.com。
2.4上课流程
(1)、课前相互问好
(2)、小组做主题报告,由该小组成员记录课堂讨论发言等情况。建议根据主报告的内容,以批注或脚注等方式记录。
(3)、课堂日志反馈给郭老师之后,将会根据小组及报告中的承担大部分工作的同学的表现,通过赠送图书的方式予以奖励。
2.5其他交流途径
读书奖励政策(读书公益基金):为培养同学读书习惯,营造读书氛围,搭建思想交流平台,同学可根据自己所读所观之书或影视节目,撰写一篇读书心得(读书笔记、书评)、影评等,附上一本希望获取的书目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rcbbt@sina.com,文章通过审核,即可根据其要求购书。
3.刑事诉讼法的概述
3.1刑事诉讼概念
刑事诉讼的目标是追诉犯罪。刑事诉讼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,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,追诉犯罪,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。
3.2举例素材:偷自行车的人……
3.3刑事诉讼的内容
包括立案、侦查、起诉、审判及执行等诉讼程序,诉讼主体包括公安、检察、审判机关,执行机关、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称刑事诉讼为“程序法”。绝大多数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到检察院起诉,有些案件由检察院自行侦查,如贪污受贿、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。只有刑事诉讼包括这五个阶段(自诉案件除外),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都只包括后三个程序。
第二次课
时间 2011年8月31日、9月2日
学习主题:刑事诉讼概述(补充);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;
1.重点回顾与补充
1.1什么是刑事诉讼?
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,依照法律规定,追诉犯罪,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
1.2按照什么逻辑顺序记忆该概念?
怎样通过自己的理解来记忆“刑事诉讼”:主体(国家专门机关、当事人、其他诉讼参与人),目的(追诉犯罪、解决被追诉人的刑事责任),要求(依照法定程序);【该定义是历史的产物】(犯罪是国家的产物,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表现,有别于一般的冲突、纠纷)。一般按照主体+目的+程序的顺序。其中专门机关指应公、检、法等专门机关,还包括其他部门,如监狱、军队保卫部门等。
1.3刑诉的产生
(1)社会纠纷和冲突→冲突解决→国家权力介入→刑事诉讼
纠纷、冲突→冲突解决→国家权力的介入→刑事诉讼
↓
私力救济(协商、调解、同态复仇)
↓有很大的弊端
结果:两败俱伤(因当时的主要矛盾是生存与外界生活的矛盾,因此同态复仇的方式不可取,逐渐被谈判协商的方式替代。)
(2)诉讼的含义:
“诉”:告诉,告发,控告之意
“讼”:争论,争辩,言之于公之意
“诉讼”:把争议或纠纷提交官府,在官府争辩曲直是非——“狱讼”
(3)criminal procedure law 不断推进的程序化活动
第一章内容小结:
三角型结构
法官(裁判)
检察官(起诉) 被告人(辩护)
线型结构
立案→侦查→起诉→审判→执行
推荐书籍:《心理学与生活》(短时、长时、工作记忆)--“think on paper”
《刑事诉讼的理念》(左卫民)
2.分组报告
2.1小组做第二章的主题报告(张朕、刘玉敏同学)
2.2老师对于报告提问
(1)第一组的小组发言人说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完备,真的完备吗?
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并不完备,在最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中对过去法律法规的修改多达99条,说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并不完备,还在发展阶段。
(2)对于书上讲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史,觉得讲得透彻详细吗?
如果作为初步了解,书上讲的内容是可以的,但是如果想有深入的研究,光课本是不够的。
3.重点内容讲解
3.1以电视剧《大宋提刑官》的视频引入第二章,从提刑官的角度,探讨中国古代刑诉的历史沿革,研究司法机构,诉讼方式等。根据《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史》得出:①被告人处于次要地位。②在地方,通常并没有专门的司法机构,在中央才专设。
3.2介绍中国诉讼史中的重要人物:包拯和宋慈
3.4简略介绍西方刑诉制度的历史沿革
(1)诉讼模式:法官(裁判)、检察官(起诉)、被告(辩护)
(2)弹劾式→当事人主义→混合式←职权主义←纠问式
4.辩证与思考
4.1对于所有观点都要有批判性的态度
4.2整齐划一的历史都是非常可疑的(胡适、唐德刚),一切的历史都是当代史(克罗齐)
4.3事实上,中国作为后进式的国家,有许多自己的东西的表现,这些表现用西方的术语是无法表达清楚的
5.课后问题:在刑事诉讼法中如何看待、认识被告人、被害人?
第二章的内容小结
介绍宋慈 《大宋提刑官》
↓
提点刑狱官
1.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
(1)司法行政不分
(2)刑、民不分
(3)追诉、裁判职能不分
(4)刑讯法定(联想“请君入瓮”)
“拷满不承,反拷告人”(《唐律》)
告状先杖罚——“中央集权治理下的信息筛选甄别方法”
(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只有三十多年的历史。)
2.西方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沿革
弹劾式→当事人主义
混合式(例如意大利、日本)
纠问式→职权主义
郭老师的观点:①刑事诉讼的发展历史重点在于“刑事诉讼”,而非历史学家对社会形态的观点。
②法律的核心是解决权利与义务的关系。(权力\
∣ \
权利—义务)
③刑事诉讼法是“小宪法”,解决的是国家与公民间的关系。
推荐书籍:《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史》(张晋藩)
课堂感想:
在做课件和整理课堂笔记的过程中,我们组成员经过了严密的分工和详细的讨论,ppt使用历史的观点来呈现刑事诉讼法的发展,经过郭老师的提点,我们认识到,做课件时自主思考,运用批判性思维,不能按照课本上的知识分布原班不动地照抄,应通过自己的理解形成自己的知识和观点。这次课件的制作虽然有不足之处,但大体上得到了郭老师的认可,我们小组会在下次的展示中更加严谨。
课堂感受:陈玉云同学认为,上郭老师的课就是一堂思想冲击课,冲击她原来对历史和对现实的看法,更冲击了她以往的学习思维,比如老师的批判性思维,我们小组的作业做得有些按部就班,也是没有这种思维造成的。而要有这种思维,她认为最重要的是胆量、勇气和学识!陈玉洁同学认为,通过做课堂笔记,加深了对课堂内容的记忆,课后对知识也有了更深的理解,知识框架更容易形成,郭老师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具有极大的意义。




